昨天从首都之窗获悉,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要求为全市消防站配备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与公安现役消防员混编执勤,承担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首批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预计招收1000人,到2020年,预计达到5000人的规模,全市形成以公安现役消防力量为主,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为补充的消防综合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为维护首都消防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超2万人乡镇建专职消防队
近年来,本市由政府专职消防队以及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构成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得到长足发展,为提高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和消防安全水平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也存在发展不平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作用的发挥。
因此,意见要求市公安局消防局要会同各区政府,抓紧按照有关规定,为全市消防站配备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与公安现役消防员混编执勤,承担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尚未规划建立消防站,且建成区面积超过2平方公里或者常住人口达到2万人以上的乡镇,要抓紧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满足灭火和抢险救援任务需要。
本市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企业事业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并按照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配备消防装备器材。经属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验收合格、投入使用的单位专职消防队,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撤销。此外,意见还提出积极发展志愿消防队,鼓励有条件的社区(村)建立有志愿人员和基本消防装备器材的志愿消防队。
专职消防员有工资有社保
意见提出,专职消防队组建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与专职消防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合同期限、劳动保障、劳动报酬等内容。专职消防员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职业资格后,方可上岗。将消防职业技能等级作为专职消防员定级、晋级等的主要依据。
为落实保障措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政府专职消防队业务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足额保障。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所需业务经费由本单位自行保障。
工资水平方面,意见提出,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工资水平按照不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的130%确定,工资结构由市公安局消防局结合岗位等级、职业风险等因素自主确定,并设立高危补助。其他专职消防队组建单位,要参照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的工资标准,确定专职消防员的工资待遇水平,并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职业特点相适应。专职消防队组建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专职消防员办理社会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
解决消防人员流动频繁问题
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专职队指导处处长刘武亮介绍,北京多种形式消防力量的发展近年来不平衡,主要发展的是公安现役队,其他队伍发展相对缓慢。但随着城市的发展,这种不平衡的弊端逐渐显现。其中主要的矛盾是:现役体制下的消防人员流动频繁,两年现役期满后将离开消防岗位,但消防工作对专业技术要求很高,这种流动性不利于经验的积累和技术的提升。
因此北京此次借鉴外省市经验,进行相关改革,招录合同制专职消防员。先期他们要和公安现役消防队混编进行学习,接受指导,待技术成熟之后再采取单编执勤。刘武亮指出,有关部门已经制定了严格的培训计划,包括理论知识、业务技能、实践经验等方面。根据师资力量、承受能力等,北京市首批政府合同制专职消防员预计招收1000人,最快今年3月份开始接受培训。到“十三五”期末,预计达到5000人的规模。刘武亮介绍,考虑到消防工作属于高危行业,工作较为辛苦,为保障合同制专职消防人员个人利益,工资待遇方面有所倾斜。
意见还对企事业单位、乡镇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发展进行了规范。刘武亮表示,未来北京市整体消防应急救援力量将实现城乡一体化覆盖,火灾、自然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将获提升。
本文标题:消防站将配合同制消防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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